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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了所有证词:
一、凶杀现场的那把刀并不是仅富二代有,网上66包邮。这无法证明是富二代杀人的凶器。
二、老人不可能听见“我要杀了你”。女人和老人的证词互斥,女人在列车后两节车厢看到完整的凶杀过程,老人在凶杀发生前一秒听到喊声,而一列六节车厢的地铁至少需要六秒通过一个定点,由于窗户是开着的,在列车经过时发出的巨大轰鸣声的情况下,老人是不可能听见的。退一步说,就算老人听见了,也不能证明是富二代本人喊的。
三、老人撒谎是为了得到重视。老人活了74岁了,第一次被人采访,尽管穿着破衣服也在极力演示,在镜头前努力表现的自己不那么瘸。他只是让自己相信听到了那些话,为了得到大众的重视。
四、大喊“我要杀了你”并不等于真的会“杀了你”。一个真正想要杀人的人是不可能会大喊出来让人听见的,3号对8号喊“弄死你”的名场面推翻了3号自己的论点。
五、老人不可能15秒从卧室跑到门口看见富二代下楼。经过8号的亲身实验证明需要43秒。
六、向下、向内的刀口角度不可能是富二代造成的。富二代1.72,他父亲1.83,相差11cm。且一个擅长用弹簧刀的人并不会反一头刺入,真正的侧跳只有一种手法,就是为了快,只能产生由下向上。
七、 住在街对面的那个女人不可能清楚的看见是谁在杀人并且怎么杀的。女人鼻梁有两个印子,说明她是近视眼。一个人在辗转反侧睡不着的时候是不会戴眼镜的,所以女人作为一个近视眼是不可能清楚的看见十几米外的完整的凶杀过程的。